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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甲胺的危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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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甲胺的危害

发布日期:2015-08-05 17:35 来源:http://www.95chem.com 点击:

      吸入中毒 可出现咳嗽、咯痰、胸闷、气急、紫绀,重症患者可见喉水肿、肺水肿,并因支气管粘膜脱落致窒息、肺不张,肺部感染等。少数重症患者因合并皮下气肿、纵隔气肿、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(ARDS)、呼吸功能严重障碍,发生脑、心、肝、肾等多脏器损害。


     皮肤灼伤 大多数急性中毒病人有不同程度的化学性皮肤灼伤,多见于暴露部位的皮肤,灼伤皮肤呈暗红色,类似强碱样灼伤。对大面积的皮肤灼伤患者,应警惕一甲胺经皮吸收加重全身中毒。


     眼灼伤 可出现畏光、流泪、眼痛、眼睑痉挛、视物模糊。检查可见眼睑肿胀、结膜充血水肿,重症者角膜混浊、角膜溃疡,个别患者可出现失明。


     口服中毒 口服本品可致口腔、咽喉、食管和胃灼伤,可见恶心、呕吐、口干、咽痛、吞咽困难、上腹疼痛、消化道出血。

     诊断标准

     刺激反应 接触后出现一过性眼和上呼吸道刺激症状,肺部无阳性体征,胸部X线检查无异常发现。

     轻度中毒 有眼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状,眼结膜及咽部充血、水肿;出现一度至二度吸气性呼吸困难的喉水肿;胸部X线表现符合气管-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。

     中度中毒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:


     出现三度吸气性呼吸困难的喉水肿;


     胸部X线表现符合急性支气管肺炎或间质性肺水肿。


     中度中毒血气分析常伴轻度至中度低氧血症。

     重度中毒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:


     由于严重喉水肿或支气管粘膜坏死脱落导致窒息;


     胸部X线表现符合肺泡性肺水肿;


     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(ARDS);


     猝死;


     并发严重气胸、纵隔气肿、皮下气肿或肺不张等。


     重度中毒血气分析常伴有重度低氧血症。

    急救处理

    患者立即脱离现场,脱去污染衣物,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污染的皮肤或眼。


    保持呼吸道通畅,可给予药物超声雾化吸入、支气管解痉剂、去泡沫剂。鼓励患者咯出坏死粘膜组织。必要时应早期气管切开。


    根据病情选择合适的氧疗。


    早期、足量、短程应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。


    对症与支持疗法,防治并发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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